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的相关规定,现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08年2月27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1500万元,申购费率0.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3日
 
 
 
日期:[200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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